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

Sell me this pen - The Wolf Of Wall Street 《華爾街狼人》 (2013)

一講到華爾街,仲要係個人傳記,就一定會故仔離唔開估到主角點樣運用小聰明,慢慢咁上位,又一步一步咁因為無之不盡既貪念而引火自焚。《華爾街狼人》(我真係好唔鐘意呢個譯名) 有一大堆呢種類型電影特有既設定,例如話Jordan (Leonardo DiCaprio飾) 係一個反英雄,佢第一日做經紀果陣曾經諗過一邊賺錢,一邊幫其他客仔投資搵錢,但唔夠十五分鐘,佢第一個上司Mark Hanna(Matthew McConaughey飾)喺第一餐飯到已經開宗明義同佢講,要搵大錢,就要用客人既錢去搵更多既錢,而唯一支撐到佢喺華爾街呢種扭曲既價值觀下生存,就係性,同毒品。

比起同年大亨小傳 (2013) 既偽上流生活,華爾街既生活,無疑係「真實」好多,比起晚晚喺自己屋企放煙花去證明自己既價值,似乎都係一大堆裸女毒品派對先至係正宗有錢佬生活。接二連三既裸露,辦公室班人除咗打電話之外,就係不停既「開P」,第一個鐘,係好離譜,離譜到你覺得呢班人已經完全迷失咗喺呢個紙醉金迷既世界。原來所謂既「美國夢」,到最後都係離唔開性同毒品。而《華》前半部比起後半部非常隨心,睇得出係無咁多包袱,而對白亦都非常精準,好神奇地,睇《華》你唔會覺得緊張,取而代之既係一句又一句既抵死對白,Jordan 亦都得閒無事就望下鏡頭同觀眾一對一咁解釋自己做緊乜。


里安納度既表演好睇,雖然仍然有幾幕少少過咗火位,但係仍然不失為佢從影以來既其中一套代表作 (雖然要佢扮番廿零歲真係無乜說服力)。《華》既前半部係處理得非常好,節奏明快之餘又非常新鮮抵死,但劇情突然一慢,就無再去番前段既水平,中段似乎有少少散漫又帶點重覆,肥仔Donnie (Jonah Hill 飾)接二連三既犯錯,不斷用長鏡頭去解釋個辦公室點樣離譜,感覺上有少少攰同盲目。好彩個結尾有呼應番華爾街主要搵錢既方法,我鐘意馬田史高西斯用Sell me this pen 去完結呢個傳記,或者應該話傳奇。

《華》節奏唔算好快,特別係《華》無刻意交代佢點樣去避開FBI 既追查,全部野都係好慢條斯理,無鬥智鬥力既場面,反而避開咗俗套,於一般華爾街電影鮮有深入交代既「發達」同之後既放縱著筆。 Jordan 係抵死既,由佢踏入華爾街既第一日開始,佢既貪念已經注定佢會自我毀滅。但同時間,佢要人人一齊學佢發「美國夢」令到呢個人衰唔哂。客觀上黎講,Jordan 係一個「仆X」,佢拋棄糟糠之妻,但佢又未去到令人討厭既級數,《華》喺前半段係刻意淡化Jordan 個人既問題,因為全個華爾街上上下下都係咁樣運作,但後半段即使佢點樣折墮,Jordan 既形象其實仍然係相當可愛,甚至乎到最後佢其實仍然相信華爾街有兄弟情呢樣野。

馬田史高西斯好明白拍戲唔係用黎取悅其他評審去攞獎,佢夠膽將一個咁腐敗既華爾街放到銀幕上,呢個唔單止突顯咗佢既氣度,亦都證明佢係荷里活入面數一數二既大師。睇《華》,見到既仲有《Goodfellas》(1990) 同《Casino》(1995) 既影子,我甚至唔知可唔可以用影子去形容《華》,因為唔少手法,佈局,場景都係同以上兩套相當相似。唯一唔同既係,《華》放棄話俾大家聽做不法野其實係有幾咁「死路一條」,相反,套戲展示咗一個超乎常人想像既超現實世界,去話俾大家聽,華爾街既生活有幾咁荒誕離奇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